8月份深圳将给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。突然想起来当年的暂住证了,那时候每年300多块钱呀,不过我没有办过,孙志刚烈士因没有暂住证被“人”打死之后就不查暂住证了,过了很久(大概5年吧),有换了个名字叫做“居住证”了,应该叫做“第二代暂住证吧”。哈哈哈

以下是一网友评论,笑一个先,网友很多时候都是很明白道理的:

还好意思说是人权的进步?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啊!暂住十几、二十几年了还是暂住在这个国家。假如十年前偷渡到了美国,这会儿也该有绿卡了吧********还好意思说“享受和本地居民一样的待遇”,为什么不直接给户口呢?真是拍马屁的一说“人权的进步”–猪坚强都要笑了!!!!!!!!!!!!

One Comment

  1. 这就是中国的”深圳”,来深圳快两年了,从没办过暂住证,非常讨厌看到这个词!

    什么叫本地居民?深圳这边的本地居民就是一些”白天睡觉,晚上打麻将,月底收房租”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